2020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

来源:欣师网校 日期:2019-11-22 点击次数:770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5月23、24、30、31日举行。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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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自2020年起,卫生资格考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凡报考卫生资格考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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