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2014年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修订版)
目 录
一、城市规划原理…………………………………………(2)
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8)
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3)
附: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2008年) …(18)
四、城市规划实务……………………………………(21)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 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本考试大纲对各考试科目分层次列出了具体的内容,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 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是指应当具 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是指一般知识。在《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中, “掌握”是指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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