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考研公共课-政治 > 专题训练4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
考研公共课-政治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677843
1.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摘自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的会上发表的讲演》
材料2
我们要学习李先念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李先念同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表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革命家,必须永远保持革命热情和奋斗精神,把为人民服务,把改造客观世界,当成自己的天职和应尽的义务”。他把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人生座右铭,经常说“要与别人比革命工作的多少和艰苦性,不与别人计较享受的优劣,更不允许贪污腐化”。
——摘自胡锦涛:《在纪念李先念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材料3
如何看待集体主义与个人权利价值的关系?这种理论争论在伦理学理论范围内,主要是围绕着集体与个人关系展开,其核心是是否承认个人及其权利。纵观近30年来的相关理论之争可以发现,争论者均不否定民族、国家、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均承认个人有义务在必要时为民族、国家、社会利益做出牺牲。二者争论的关键在于:是否承认个人权利与利益?在现代性社会中,个人价值、个性独立、个体权益是否具有基础性意义?道德义务的合理性根据何在?经过反思,伦理学界逐渐形成共识:个人权利、个体价值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道德当然要讲集体主义,要讲义务,但只要不陷入抽象的义务论,不回避现代性社会和中国社会现阶段的特点,就不能离开权利讲义务,或者只把义务当前提。
——摘自2009年1月13日《光明日报》:伦理学理论发展30年
请回答: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及其主要依据。
(2)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考研公共课-政治 - 相关课程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