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省考公务员 > 云南省-申论
云南省-申论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674779
1.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作答时,不得使用本人姓名,答题中凡出现本人姓名者作违纪处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留在桌上,在考生座次表对应准考证号、姓名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资料
  1.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除报社杂志、记者报道等传统媒体外,互联网、微博等已成为大众了解社会信息的主要方式。
  互联网技术自发明以来已经走过了40多个年头,今天的互联网上活跃着黑客攻击、多媒体音视频下载应用、移动应用等多种元素。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总量已经达到17亿左右,而全球的总人口数则为67亿。很显然,2020年以前会有更多的人投身到互联网中。据国家科学基金会预测,2020年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将增加到50亿。2011年我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规模达1.67亿人,较上年增长21.6%,互联网支付用户已占总体互联网用户规模的33%。
  2012年2月以来,“非典病毒变异”“军车进京”等谣言,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了快速传播。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凭空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造谣、传谣的载体。网络谣言的产生迎合了社会转型期一些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但诸多事实表明,各种网络谣言的滋生、扩散和传播,不仅损害了公民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引发了公众恐慌,而且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如果网络空间中谣言横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网络媒介不发达的时代,“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是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而在今天,网络媒介已经能够同时具备“点对点”的人际传播和“点对面”的大众传播的双重功能,信息传播的随意性增强和成本降低,使网络成为了滋生谣言的温床。谣言的传播媒介越来越网络化,网络的便捷性也在逐渐改变着普通民众的媒介接触习惯,上网逐渐成为很多人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的主要方式。
  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媒体,通过数字化的通讯技术,构建起了覆盖全球的传播网络,每一个网民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并且通过网络实现了跨地区的相互联通,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受众只要通过简单的点击就能够实现对信息的浏览、发布(或者转发)和评论,呈现出一种“发散式”的传播状况。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中,谣言被获取和复制的速度就变得越来越快,而网络信息的公开性使得几乎所有的网民都成为了谣言潜在的传播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方便快捷的媒介技术和数量众多的接收群体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载体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网络媒介的“草根性”和“便捷性”给网民提供了自由发布信息的平台,每个网民都能够自主地参与到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来,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者需要,在任意时间上网浏览或者发布信息。但是,由于网民自身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些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核实。在一个缺乏有效“把关”的媒介环境中,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所受到的“阻力”就会变得很小,其传播的过程也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再加上法律管理和政策规范的不到位,使得信息“把关”的难度大大增加。
  2.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使命之责,也是新闻媒体在一个法治国家应具有的权力。但是,权力犹如人性,总有其弱点。没有监督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会恣意妄为,滋生“腐败”和“蛮横”。2012年3月31日,人民日报社举行以“落实‘三贴近',深化‘走转改'”为主题的“走转改”活动研讨会暨读者座谈会,总结、交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经验、做法,面对面倾听读者对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不断提高办报质量的意见建议。然而在深入采访的过程中,记者的合法权益却很难得到保障。
  善待媒体,善待记者,才能让一个地方的舆论监督环境风清气正。要遵循基本的新闻规律,既要配合新闻宣传,又要积极配合舆论监督。让这个社会的各种声音能够真正起到推动改革的作用。
  2012年4月21日,大连金州体育场现场工作人员与申花队随队记者发生冲突,两名男性工作人员殴打一名来自上海的女性记者,导致这名女性记者直接被打倒在地。
  4月22日,大连市足协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事实真相,并通过官方网络、媒体向公众发布处理文件,文件称:“经初步调查,4月21日,中超联赛大连实德对上海申花在金州体育场比赛结束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会后,大连市足协工作人员与记者陶邢莹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导致该女士倒地,没发生媒体所称的“吊打问题”。此事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大连市足协目前已就该事件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大连市足协秘书长郭军被停职检查,负有直接责任的大连市足协工作人员于某被辞退,并给予罚款,赔偿挨打记者医疗费用。”
  4月27日,打人者郭军向陶邢莹赔礼道歉当日,陪同肇事者郭军专程到新民晚报社的还有大连体育局副局长、大连足协主席孙新生。郭军握着陶邢莹的手,深深地鞠了一躬,诚恳地说:“我代表我自己以及于健(事发后已被辞退)向您道歉。”孙局长表示,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教育员工,加强对赛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2011年11月8日,在东莞市庆祝第十二个记者节的活动上,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在演讲时脱稿讲道:“以后谁关爱媒体、善待媒体、支持媒体,我就表扬谁、鼓励谁、奖励谁,谁对不起媒体,我就对不起谁!”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让许多记者听来倍感激动。
  在正常的法律秩序之下,任何公民都不惧怕公权力侵权。“进京抓记者”等新闻使新闻“背后”报道新闻的记者,一下子变成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在抽丝剥茧、事实水落石出的同时,记者的权益与责任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保障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媒体的报道是否可以顺利进行,也不只是影响社会公众对公共事件的知情程度,更为重要的是,新闻记者们同时也是一个个普通的公民。
  他们所遭遇的,将会是身处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随时面临的现实权利窘境:包括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通缉”,包括面对傲慢权力时“被呵斥”,甚至也包括哪怕只是巧合发生的安全隐忧。如果我们的头上时刻悬着一把被滥用的权力利剑,谁能不恐惧?如果舆论被压制,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法定权利和人权又该如何保障?如果在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连讲真话和依法行使权利都有风险,谁还敢讲真话和行使权利?
  在现代社会,媒体、新闻记者充当了社会正义守望者的角色,新闻记者所维护的不仅仅是公众的知情权,作为公众的眼睛,新闻记者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权力与私欲的约束。正如美国著名新闻人普利策所言:“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嘹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法治社会,新闻舆论被当做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成为现代社会革故鼎新、激浊扬清的一把利剑,许多大案要案、内幕黑幕都是新闻记者冒着风险昭示天下的。
  记者节虽然过去了,但对记者的保护不能过期。殴打记者事件不断发生,折射出当下舆论监督的困境,折射出记者权益亟待制度护佑的急迫性。个别政府部门和官员拒绝、害怕舆论监督,阻碍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轻则对新闻记者的监督“以牙还牙”,重则动用警力和司法权力进行报复。那么,究竟该如何保护新闻媒体和记者的监督权?又该如何约束被监督者呢?知名学者展江认为,依法治国,落实宪法,应该体现在新闻法制更加健全、新闻道德准则更有可操作性、新闻职业组织的职能更加正常化上,这几个环节共同构筑了一条维护记者权益的链条。用法律为新闻采访定位,明确采访对象的权利义务,用立法解决新闻从业环境“硝烟弥漫”的现状刻不容缓。否则,由限制新闻记者采访权而导致的对新闻记者人身权利侵害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善待媒体,善待记者,才能让一个地方的舆论监督环境风清气正。然而,很多政府、企业等单位却不遵循基本的新闻规律,不配合新闻宣传,更担心舆论监督带来不利的影响。
  4.2011年初,包括“中国作协作家团入住总统套房”“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以及“金庸去世”等被评选为十大受到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假新闻事件。“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一则新闻不一定报道得多么生动,但真实性是必备的。
  假新闻的出现离不开记者的报道,记者是新闻报道的亲历者,真实、客观、全面地报道社会现象是记者基本的职业素质,而虚假新闻的出现是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与专业理念匮乏的突出体现。关于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操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就是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利益驱使、观念缺乏、管理失误等一系列因素均是造成记者报道失实的原因。通过分析十大假新闻的产生环境与报道方式,我们能够对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有初步的了解,真正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地报道是每一个新闻记者必须秉承的职业理念与道德操守。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许多负面影响也日渐产生。近年来,在新闻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新闻媒体或记者对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致使记者与被报道单位产生摩擦,甚至引发冲突。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也指出了很多新闻工作者对社会、对专业了解不够的问题。“一是不能深入行业采访,我们的知识结构也不满足社会对新闻工作的需求。二是受社交网站、短信息的影响,产生浮躁之风,有时靠网络信息编新闻、发新闻,所以产生了假新闻,引起社会不满。这个问题必须解决,现在的‘走转改',就是深入生活,采访真实的社会,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
  5.在美国,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美国各州、市也相继通过相关法规。纽约已通过立法惩治散布有关银行金融状况谣言的行为。2012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正式生效的一项新法规定,校方有权将有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等“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停学或开除。
  在英国,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为此,英国在社区设立了公民咨询局,是政府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来自社会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公民咨询局与政府、议会等各方面联系密切,因此能保证在提供咨询时具有权威性。同时,民众通过公民咨询局,还能更直接找到相关部门,提高民众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效率,扩大知情权。
  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设立了“抵制谣言代理人”岗位,招募和培训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破除谣言和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的工作。公民在日常生活或旅行途中遇到谣言,也有即时辨析的途径。抵制谣言代理人拥有全面准确的信息,这为他们破解谣言提供了基础。
  2011年日本大地震发生后,关于地震及福岛核事故的各种谣言在网络上迅速流传,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慌。日本总务省发布通知,要求“电气通信事业者相关团体”所管辖的电气通信事业者在保证报道的同时,采取为大众所知的必要措施,以消除谣言的危害。日本是注重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家,各企业都要加入到行业所在的协会之中,并听从各行业协会的指令,电话、电视、网络等领域也都有各自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大都归总务省管辖,总务省通过对行业协会发布通知,从而间接管理电话、电视、网络等,防止谣言的传播。
  各种形式的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各国的立场是一致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在这方面,各国依据本国实际,不断探索、大胆实践。总体来讲,各国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主导型与社会公众主导型。
  6.2010年9月8日,《法制日报》记者、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一起到H部门就黑心棉、金浩茶油被传含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的问题进行采访,但H部门当时未作出任何回应,采访的记者也被“采访审批制”挡在了门外。
  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媒体监督政府无须“预约”。H部门设置“审批”制度来应对媒体采访,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社会各界意见不一。
  “采访还须领导层层审批,这种规定非常可笑。”《法制日报》记者在与其他媒体记者交流时发现,对于H部门设置的采访审批制度,众多媒体记者都持反对态度。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供职于湖南省某都市报的记者小蒋说。
  记者小蒋认为,H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这项规定使质监部门便于
  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某些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公共安全的情况需要湖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再发布消息,是应该的。但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把针对特殊情况的做法普遍化,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记者张伟认为,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须预约的。
  2012年4月份,“湘潭神女”“山西女商人变身副县长”等另类的“政治明星”成为网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90后副局长”事件经网络发现,记者深入采访,报道事实真相。M部门面对突发事件快速回应,表明立场。从任前公示发布至湘潭市官方宣布该提拔任用违规总共历经两天,M部门的快速回应防止了负面舆情的继续发酵。
  事件曝光后,M部门借助新浪认证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对王茜“暂缓任用”,此回应引起网友质疑和不满。同时,网友爆料称“王茜之父是某市发改委原主任”,王茜被贴上“官二代”标签。当地官方28日公布调查结果,将王茜之父免职,对该地区委书记立案调查。M部门借助媒体材料,在10多天时间里,理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做出了撤销对王茜拟任该地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的决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惩处的人数之多、处罚的力度之大、追究的时间之快,显示出政府与媒体的良好互动。
  从处理的内容来看,首先,对王茜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进行了详细说明,做到了公开透明,显示出调查工作的缜密细致。从对有关人员的处理上可以看出,当地官方对此事的查处和关注力度较大,对一些之前未被网友关注的嫌疑官员也依照调查结果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由于被处理人员涉及不同地市、不同部门,因而该处理决定以M省部、地、市的名义分别作出,但统一公示,避免了媒体和网民分别查找的烦琐,体现了有关部门的诚意。同时,该处理报告省去了有关处理决定的具体纪律条款及处理经过,直接公示处理结果。
  从处理结果的传播方式来看,此次处理结果通过新华社、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充分考虑了网络媒体传播的广泛性。这样的方式,更容易满足网友的信息需求。
  7.2011年11月13日,由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主办的“全国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早年的《焦点访谈》得罪过大家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敬一丹一出现,就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气氛。
  针对当今社会矛盾普遍、突出的现实,敬一丹用“白天不懂夜的黑”来感慨社会太需要沟通。“如果社会提倡沟通意识,多一些善于沟通的人,很多冲突隔阂是可以避免的。”在培训班上,敬一丹以她在电视台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为学员应对电视记者采访,达到有效沟通提出很多建议。
  很多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时间观念,像背书一样说个10分钟、8分钟,以致记者回去要花大量时间剪辑。敬一丹说,因为电视播出的长度很有限,必定要剪辑,如果官员在发言时组织语言不够精当,在剪辑过程中就有可能把最重要的内容剪掉。
  敬一丹说,人要对自己的语言惯性有一个自省,很多人一张口就带着自己的语言惯性,却发现不了自身的毛病。不管是记者还是官员,都不能把开会的语言直接搬到媒体面前,更不能用公文语言对老百姓说话。
  什么样的状态是镜头前最好的状态?敬一丹认为,作为被采访者,既要积极,有讲话和说服人的欲望,又要放松,有“谈性”,能够调整自己,收放自如,而不是僵持或亢奋。积极与放松相辅相成,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镜头前状态。
  敬一丹说,记者缺乏专业素养,不妥当的言行常常会妨碍被采访者保持常态。她举例说,有一位央视记者曾向一位专家提出很外行的问题,被专家直接顶了回去“先做点功课再来采访我”,记者当时感觉很尴尬。当被访者遇到不太专业、一开口就说外行话的记者时,就会影响其谈话欲望,而使采访没有“谈性”。敬一丹建议,在遇到这种缺少经验、不太专业的记者时,被采访者可以委婉地提出恰当的建议,也不必表现得特别反感。
  三、作答要求
  (一)请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出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2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二)目前,借助网络平台散发谣言的事情不断发生,结合“给定资料”,请你以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名义,向互联网行业写一份净化网络环境的倡议书。(20分)
  要求:针对性强,用语恰当。不超过500字。
  (三)“给定资料6”中,H、M两部门在对待媒体采访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别,比较分析二者做法的不同及其影响。(20分)
  要求:分析深刻,条理清晰。不超过400字。
  (四)“给定资料7”画线部分写道:“如果社会提倡沟通意识,多一些善于沟通的人,很多冲突隔阂是可以避免的。”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