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不具备独⽴法⼈地位的分公司,2019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国设有⼀全资⼦公司,2019年度从该⼦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国适⽤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致;我国与甲国和⼄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