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编号:5890594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组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200万元,实际执⾏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错报的临界值为10万元。审计⼯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针对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的⾼估风险,注册会计师将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账⾯⾦额⾼于200万元的项⽬全部作为函证对象,将账⾯⾦额低于200万元的项⽬采⽤审计抽样,选取样本实施函证。
(2)审计项⽬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在询证函中填列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地址,可以直接寄回ABC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可⾏的话也可以委托甲公司财务⼈员顺便带回,提交给审计项⽬组。
(3)审计项⽬组成员在财务经理陪同下前往甲公司开户银⾏,财务经理与银⾏专员取得联系,银⾏专员在计算机系统中查看了有关信息后加盖银⾏印章,并将加盖印章后的询证函交由审计项⽬组成员。
(4)审计项⽬组针对甲公司应付账款可能存在多笔未⼊账的情况,计划对应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因此从截⽌到2019年12⽉31⽇的应付账款明细表中选择重要的询证对象。
(5)审计项⽬组对甲公司海外代理商通过电⼦邮件发出积极式询证函,审计项⽬组收到海外代理商电⼦邮件回函后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是由该代理商发送了回函。
(6)针对管理层和员⼯串通从供应商获取佣⾦的舞弊嫌疑,审计项⽬组向该供应商函证合同条款、采购批次以及⾦额,在未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情况下,审计项⽬组再次发函也未收到回函,审计项⽬组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未发现舞弊,审计项⽬组在审计⼯作底稿中记录了这⼀情况。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6),逐项指出审计项⽬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