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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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编号:5888848
1.甲企业专⻔从事薯⽚⽣产加⼯,其持有⼄薯⽚加⼯企业55%的股份,甲企业与⼄企业上⼀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了15亿元。为了达到进⼀步的控制,甲企业收购了⼄加⼯公司剩余45%的股份,达到了全资控股。关于该收购⾏为,下列说法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的是(    )。
  • A.由于甲企业和⼄企业的境内营业额达到了申报的标准,因此需要进⾏申报
  • B.甲企业此时并购股权的⾏为不需要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 C.由于甲企业和⼄企业的境内营业额未达到申报的标准,因此不需要进⾏申报
  • D.并购股权取得控制权的⾏为不属于经营者集中的⽅式,不涉及申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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