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期拖⽋到期债务⽆⼒偿还,被债权⼈申请破产。甲公司⽬前的基本情况如下:甲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X市,⽣产基地则在Y市;甲公司的债权⼈之⼀⼄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2个⽉以前起诉甲公司;甲公司⽋中国银⾏贷款1000万元,其中的800万元贷款是⽤甲公司的⼟地使⽤权作为抵押;甲公司曾为丙公司向⼯商银⾏⼀笔500万元的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现丙公司借款已到期,丙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丙公司亦被申请破产。甲公司在被债权⼈申请破产后,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在债权⼈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有2/3表⽰同意,并且表⽰同意的债权⼈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但是,⼈⺠法院经审理,裁定对该和解协议不予认可,宣告甲公司破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