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3年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最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2)A公司于2005年10⽉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被有关监管部⻔责令改正:2006年1⽉,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于2004年6⽉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理财,直到2006年11⽉,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4)截⾄2007年3⽉30⽇,A公司借给F公司的1000万元的现⾦尚未归还。
(5)本次增发的发⾏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6)2006年6⽉,A公司因⼀项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截⽌增发材料提交时,仍在进⾏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