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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888330

2009年3⽉1⽇,上市公司甲(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案,其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股东A;

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

3)B将其持有的⼄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于向A⽀付股份转让价款;

4)A将受让的⼄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公司100%股份后,将⼄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公司,甲公司改名为⼄公司。

3⽉18⽇,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A回避表决和⼀名持股3%的股东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A持有的甲公司35%股份,B以重组为由,免于以要约⽅式增持股份,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12个⽉内不转让该股份,同时聘请了E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后被证监会责令整改。

3⽉23⽇,B发出全⾯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为4⽉24⽇,拟以B公司发⾏的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付全部收购价款。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1⽇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6⽇,B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

股东D于3⽉30⽇宣布接受了B发出的收购要约,但因B变更了收购要约的价格,D于4⽉23⽇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5⽉14⽇,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吸收合并⼄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C)或股东代表⼀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15⽇,甲公司和⼄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的已知债权⼈,未有债权⼈提出异议。5⽉18⽇,C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6⽉30⽇,甲公司完成对⼄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公司的注销⼿续时,当地⼯商⾏政管理局的经办⼈员以⼄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办理注销⼿续。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3⽉18⽇的临时股东⼤会后,甲公司拒绝C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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