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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888296

2007年10⽉,私募股权投资基⾦“天翼资本”拟对恒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信公司)进⾏股权投资。天翼资本调查发现,恒信公司成⽴于2006年2⽉,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然⼈股东甲、⼄和法⼈股东A公司分别认缴的出资⽐例为15%、15%和70%,甲、⼄以现⾦出资,A公司以现⾦200万元和500平⽶办公⽤房作价1200万元出资,甲、⼄⼀次性缴付了全部出资,A公司则于⾸期缴付了200万元现⾦,办公⽤房于2006年6⽉交付恒信公司使⽤,但⼀直未办理过户⼿续,按照股东协议的约定,A公司应于2006年6⽉底之前缴付全部出资。基于上述事实,天翼资本认为,A公司的⾸次出资额未达认缴总出资额的20%,不符合法定⽐例要求,且其实物出资义务尚未履⾏完毕。A公司遂应天翼资本要求,将办公⽤房过户给了恒信公司。

甲的同学丙在获悉天翼资本有意投资恒信公司后提出,甲和丙在恒信公司成⽴前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丙实际出资并享受投资收益,甲仅作为名义股东代⾏股权。丙据此要求甲返还恒信公司分红,并请求恒信公司确认股东⾝份。天翼资本经调查确认,甲和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属实,且不存在可能导致该协议⽆效的其他法定情形。但甲不同意确认丙的股东⾝份,只同意向丙返还出资本息,且拒绝返还分红。对于丙的确认股东⾝份的请求,⼄与A公司均表⽰反对,恒信公司遂予以拒绝。后经天翼资本协调,甲、丙于2007年11⽉达成和解,甲向丙返还300万元出资款本息并给予⾼额补偿,丙放弃其他请求并与甲解除股权代持协议。

2007年12⽉,天翼资本⼊股恒信公司,恒信公司同时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恒信公司获准⾸次公开发⾏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1年1⽉,恒信公司拟公开增发股票。证券公司调查发现,恒信公司从2008年⾄2010年分别实现可分配利润1080万元、1800万元和3000万元,并累计分配利润1280万元,其中现⾦分红480万元。证券公司认为恒信公司在利润分配⽅⾯不符合增发条件,建议改换其他融资⽅式。恒信公司遂申请分期发⾏8000万元公司债券,并获证监会核准。

2011年7⽉初,恒信公司总经理秘书丁⽆意中听到公司总经理与董事⻓讨论收购B上市公司事宜,遂于7⽉4⽇买⼊B公司股票3万股。7⽉6⽇,市场出现收购传闻,B公司股价当⽇及次⽇连续涨停。B公司询证相关股东后,于7⽉8⽇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的股东C公司正与恒信公司就收购事宜进⾏谈判。B公司股票随即停牌。7⽉15⽇,恒信公司与C公司正式签订协议,收购后者所持B公司30%的股份,并发布相关公告,股票复牌。丁于7⽉18⽇悉数卖出此前买⼊的B公司股票,获利丰厚。收购协议于2011年7⽉底履⾏完毕,恒信公司成为B公司的⼤股东。

2012年8⽉,B公司发布公告称,恒信公司从⼆级市场再增持B公司1.5%的股份。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是否有义务于7⽉8⽇发布关于收购谈判事项的公告?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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