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8年1⽉1⽇成⽴。
(1)2008年2⽉,甲公司为A企业100万元的银⾏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未参加表决,B企业赞成,C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2)2008年4⽉,甲公司采取欺诈⼿段,与⼄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甲公司财产不⾜为由拒绝⽀付⼄公司的货款。债权⼈⼄公司要求股东A企业清偿1000万元的债务。
(3)2008年5⽉,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股东B企业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对丙公司提起诉讼,但遭到拒绝。于是B企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4)2008年6⽉,股东C企业拟将⾃⼰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接到书⾯通知之⽇起满30⽇未予以答复。
(5)2008年7⽉1⽇,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B企业请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B企业与甲公司在60⽇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