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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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编号:5887925
1.甲、⼄、丙、丁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丙两⼈⾮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则以上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 A.甲造成的债务由甲个⼈承担⽆限责任,⼄、丙、丁不承担责任
  • B.甲造成的债务由甲个⼈承担⽆限责任,⼄、丙、丁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丙两⼈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承担⽆限连带责任
  • D.⼄、丙两⼈造成的债务由此两⼈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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