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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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编号:5887894
1.甲、⼄、丙共同出资设⽴⼀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从事务所退出,丁加⼊事务所成为新合伙⼈。2010年8⽉,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应以其全部个⼈财产承担⽆限责任
  • B.⼄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D.丁⽆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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