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编号:5887571
1.甲、⼄两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公司购买机床⼀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公司出具⼀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双⽅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按期⽀付货款,⼄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为,因此保证不成⽴
-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C.在⼄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权拒绝⼄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6个⽉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主债务履⾏期届满之⽇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