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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882062

2025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25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25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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