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有董事9人,2024年8月召开董事会会议,3名董事因身在国外未出席。董事赵某因住院无法出席,书面委托董事侯某代为出席并代自己对M项目的投资方案投赞成票,委托协议中未约定其他事项。董事会会议如期举行,讨论事项如下:
(1)会议决定增选王某为公司董事,经查王某2年前曾担任乙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致乙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清算。
(2)会议讨论了M项目的投资方案,出席会议的董事除侯某表示反对外、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该方案最终得以通过。
(3)经股东会授权,会议讨论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最终得以通过。
(4)会议讨论了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方案,出席会议的甲公司董事中有1人同时为乙公司董事未参与表决,董事侯某明确表示反对,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最终得以通过。
董事会上述讨论事项的相关意见均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2025年10月,乙公司借款到期无力偿还,甲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遭受重大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