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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881927

2024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

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

2025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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