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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881911

2024年1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董事赵某未持有甲公司股份。公司监事孙某持有甲公司10万股股份。公司总经理李某持有甲公司5万股股份。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作特别规定。

2024年5月,为了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信心,赵某买入甲公司10万股股份。赵某认为,只有转让股份才需要向公司报告,买人股份不需要报告,故未向甲公司报告其买入股份的行为。

2024年8月,孙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2万股股份。

2024年12月,公司总经理李某辞职。因担心公司股价下跌,李某于2025年3月将其持有的甲公司5万股股份全部转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不向甲公司报告其买人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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