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女)与赵伟(男)于2022年1月确立了恋爱关系。自2022年9月21日起,张丽 通过手机软件,共给赵伟转款107次,计150221.37元,其中有8次转款的钱数是“520元”或“1314元”等民间约定俗成明显带有爱意的数字。2023年10月,赵伟与他人结婚。之后,张丽多次要求赵伟偿还所有款项,赵伟则主张这些转款属于二人恋爱期间张丽对自己的赠与,拒绝偿还。后张丽将赵伟诉至法院,要求赵伟偿还民间借贷款项150221.37元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庭审中,张丽提供了“赵伟多次以家里老人有病、缺钱为由向张丽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以及“赵伟表示如果有钱的时候会给张丽还款”的语音聊天记录。赵伟则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转账款是恋人之间的赠与。后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审理中,张丽同意将有特殊意义的金额(两笔1314元、一笔1314.21元、五笔520元,共计6542.21元)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