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税务师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题库
共享题干题 编号:5724833

20205月,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座仓库,用于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及成品的存放。三方约定:在公司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主张对仓库进行分割。20221月以来,甲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其向丁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能归还,丁公司催要两次无果。202336日,丁公司以甲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

2023321日,法院依法受理了丁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但该仪器已在破产受理前灭失,且未投保任何保险。另外,在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前半年内,甲公司还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

1.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丁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
  • B.丁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甲公司破产申请
  • C.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
  •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 E.若法院收到申请后发现丁公司借破产申请损害甲公司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课程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