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10日,刘沧海与葛丽娟结婚。1994年4月12日,夫妻二人从医院抱养了一孩子,办理了相关收养登记,起名刘欣颖。
2000年7月,刘沧海与葛丽娟向法院申请离婚。2000年9月,法院同意其二人离婚申请,法院判决:(1)甲区海港路123号的一处房产归女方葛丽娟所有;(2)其女刘欣颖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独自抚养。
2002年刘沧海再婚,与妻子何燕结婚。次年二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叫刘小涛。
2016年10月4日,刘沧海出车祸去世身亡。已知2016年5月刘沧海的父亲去世,其母亲季海霞由胞弟刘沧山赡养。
2017年5月,刘欣颖将何燕、季海霞、刘小涛告上法庭,请求依法继承养父刘沧海留下的遗产,其中包括两套房产,一套是甲区海港路123号的房产(上次刘沧海与葛丽娟离婚时判给葛丽娟的房产,但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一直登记在刘沧海名下),一套是乙区的房产(刘沧海与何燕婚后居住房产),另外还有刘沧海与何燕婚后存款80万元、死亡赔偿金23万元以及抚恤金5万元。
经司法鉴定,刘沧海的母亲季海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