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甲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2018年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该申请。该申请于2019年11月27日公布,并于2020年6月18日公告授予专利权。成都市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南京制造了该专利产品,并在产品上标注了甲公司的专利号,并在上海市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