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每次支付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
3、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第1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减少)计划完成工程量的15%时,该分项工程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2%计取,其他项目费20.8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0万元,规费综合费率7.5%(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增值税税率9%。本案例中,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不含税。
问题:
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2、列式计算材料预付款、开工前承包商应得措施项目工程款。
3、计算第1、2月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支付款各为多少万元?
4、假定该工程实际发生的措施费与计划一致,暂列金额中只在4月份支付了承包商索赔费用6万元,其他工程项目费用均与计划一致,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造价及质量保证金。(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