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 >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 > 第九章 地理标志1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5397680
1.1989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通知,要求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在我国的外国企业不得在酒类商品上使用“Champ吨ne”或“香槟”(包括大香槟、小香槟、女士香槟)字样。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基于()来履行对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有关国际义务。
  • A.《里斯本协定》
  • B.《TRIPs协定》
  • C.《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 D.《巴黎公约》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 - 相关课程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