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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378063

[材料一]“老赖”即我国对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的俗称。这些人债台高筑,却追求物质享受。与此相比,很多追讨工资的农民工、交通肇事的受害者,因为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和赔偿款,生计都难以维持。很多公司被“老赖”生生拖垮,倒闭破产。近日,唐山男子赵勇在网上讲述了自己遭遇“教科书般的老赖”的经历:2015年,赵勇的父亲被女司机黄淑芬撞成植物人。一边是车祸受害人呈植物状态,卧床两年,家人卖房辞职,窘迫维持;一边却是肇事人买房买车穿金戴银,在法院判赔后,依然逍遥抵赖,不愿意履行法院判决。当赵先生在新房门口堵住她时,她说了和两年前一样的话:我也没钱,我要慢慢给你找。最后说“千脆让法院判我几年,这钱我就不用还了”。“教科书般的老赖”黄淑芬很快激怒了社会公众,法院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拘留黄淑芬,并冻结她个人财产。

[材料二]在S省R市港湾街道玄镇村,村民张晓东15年无怨无悔替兄还债18万元,被当地群众称为“诚信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音响、投影设备风靡一时,张晓东的哥哥也借钱做这个生意。好景不长,由于产品滞销赔了一大笔钱。经不住巨大债务压力,2000年张晓东的哥哥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来。“我哥一走,讨债的人夭夭到我父母家里要钱,让两位老人着急上火,既然没有大哥的消息了,我就要担起责任维护我们张家人的信誉。”面对众多讨债人,张晓东毅然做出承诺,替兄还债。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从2000年到今年春节,张晓东一边创业挣钱,一边替哥哥还钱,粗略算下来,总计还了十八万元,把有据可查的债务全部还清了。很多人都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张晓东替凡还债的义举令不少债权人感到意外。每当说起那十五年沉重的还债经历,他总是那句话,“人活着就是要讲诚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材料三]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行。其中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规定强调:限制“老赖”人员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如旅游、度假、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一系列行为。司法改革以来法院的执行力度显著增强了:实行黑名单制度有一定威慑力,一些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愿意主动履行判决,法院也更频繁的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惩罚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尽管如此,类似黄淑芬一类的老赖,却仍可能逍遥自在。

1.惩治老赖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如何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请谈谈你对此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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