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在扫黄活动中抓获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为扩大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并宣布处罚决定,然后游行示众。现场一千余人固观。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做法有违宪嫌疑。警方回应称其执法活动合法,符合宪法关于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