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拍卖师 > 拍卖法律知识 > 强化案例分析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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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编号:5339533
1.某拍卖公司接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举行该市第二次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的拍卖活动,拍卖标的是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数量为400个,经营期限为五年,凡本市驾龄超过5年以上有意从事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的个人均可报名。拍卖公告发布后,在报名期间,先后有729位自然人报名竞买。市客运出租车领导小组和拍卖公司共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若干规定的通知》和《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2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如下拍卖规则:
一、拍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拍卖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拍卖采取密封递价式拍卖方式:即由竞买人在密封递价书中各自填报竞买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投递在会场设置的密封票箱内,在公证员、监拍人员、竞买人代表的监督下,当众开始验票,统计出各竞买人的竞价,然后将竞价自高到低进行排序,由1至400位价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成交价格为买受人各自填报的价格,由拍卖师根据统计结果,以落槌方式确定成交。
三、密封递价应遵循以下规则,否则作无效竞价处理:
1、竞买人的竞价必须在起拍价之上;
2、竞买人的竞价必须为一个具体数字,且为100元和整数位。
3、每个号牌只能出一份递价书。
四、竞买人的竞价一经投递进密封票箱内,不得收回,不得重报,不得反悔。
五、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六、由高到低确定400个经营权买受人时,最后价位出现多个竞买人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七、竞买人不得相互串通,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成交者,凭竞买牌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天内到市出租车管理中心交清全部应价款,办理相关营运手续。否则,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经营权收回重新拍卖,依照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而其不得参加下次经营权拍卖。
拍卖公司在市公证处的参与下,当场向各位竞买人发了密封递价书,由竞买人各自背对背填写竞买价格后,将填写好价格的密封递价书投入在会场设置的密封票箱内,当场公开宣读每个竞买人填写的竞买价格,由高到低确定400个经营权买受人,落槌成交,市公证处当场对整个拍卖过程予以了公证。拍卖结束后,未竞买到出租车经营权的张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密封递价式拍卖不符合拍卖法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由,要求判决确认此次拍卖无效。
问题:
1、什么是密封递价式拍卖?
2、在我国采用密封递价式拍卖是否违反拍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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