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编号:5303417
1.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内某企业任职,2021年1~12月每月应从任职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人16000元;任职企业每月按有关规定标准为其代缴“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开始每月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另从甲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从乙公司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从丁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已知当年取得四项所得时已被支付方足额预扣预缴税款合计10128元,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应退个人所得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