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地在甲市,2022年3月对其在乙市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公司经“招拍挂”以10000万元取得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
(2)自2020年1月起,公司对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写字楼,由于逾期开发缴纳土地闲置费100万元。发生开发成本15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10%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对方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开具发票;发生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3000万元,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3)2022年3月写字楼90%的部分对外销售,共取得含税收入80000 万元,其余10%的部分办公使用。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