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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279905

2022年1月5日,甲公司(主营业务为售卖医疗器械)因运营需要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以厂房作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1月10日,甲公司又以其1台医疗器械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月20日,甲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合理对价将e抵押给丙银行的医疗器械出售给N公司(N公司不知该医疗器械已设立抵押),并完成交付。2月10日,甲公司向其生意伙伴丁老板借款30万元,甲公司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设定质押且已经登记。2月20日,甲公司向戊公司借款150万元,甲公司以其价值250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且办理登记,庚公司为一般保证人。2月28日,甲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1年。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
  • A.2月10日,丁老板的质权依法设立,且此基金份额-律不得转让
  • B.若甲公司于5月1日将出租给刘某的房屋出售给孙某,且已办理过户登记,则孙某可以要求刘某搬离此房屋
  • C.若甲公司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戊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停止其行为
  • D.对甲公司而言,其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
  • E.若当事人无约定,则抵押期间,甲公司仍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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