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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题干题 编号:5279829

甲、乙、丙、丁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甲以某专利权、特许经营权和商誉分别作价出资50万元共计出资150万元,乙以房屋作价出资100万元,丙以货币实际缴付出资200万元,丁以货币认缴出资50万元,出资期限为A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乙在A公司成立后即将房屋交付公司使用,但并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经公司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为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A公司成立后第二年,由于丁迟迟未履行出资义务,但一直勤恳在公司工作,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甲、乙、丙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丁的出资方式与期限:自决议生效日起,A公司每个月向丁发放税后酬劳10万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到账后丁再将该酬劳的一半转至A公司账户履行出资义务,共分10期履行。丁收到劳务费后迟迟未向A公司缴付,而是私下与戊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后续。戊对于丁并未就股权转让事宜征求甲乙丙的意见及欠缴出资均知情。因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要求甲乙丙丁就A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30万元承担责任。众人此时方意识到乙的房屋出资时市场评估价值仅为50万元。同时,丁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败露。对于此股权转让协议,甲于知道协议的当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乙申请撤销,丙主张协议无效。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设立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乙、丙、丁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由于丁系认缴出资,待其出资到位前无资格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B.甲以专利权出资合法
  • C.甲以特许经营权出资合法
  • D.甲以商誉出资不合法
  • E.丁以货币认缴出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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