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不动产登记代理人 > 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 > 第一节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
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5187812
1.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参考依据的证据包括()。
  • A.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所确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及附图
  • B.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 C.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 D.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 E.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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