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21年该企业申报的利润总额4 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 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 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
已知: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