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20835
1.2017年3⽉2⽇,甲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进⼈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向甲公司提供商品,对甲公司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但⼄公司因业务繁忙在债权申报期间并未申报债权。2018年1⽉,甲公司重整计划执⾏完毕,全体普通债权⼈的清偿⽐例为4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对⼄公司的债权,甲公司⽆须承担偿还义务
  • B.对⼄公司的债权,参考甲公司重整⽅案,按同性质债权等⽐例清偿
  • C.⼄公司的债权由甲公司全额清偿
  • D.针对⼄公司的债权,重整⽅案对⼄公司也具有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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