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20810
1.2014年6⽉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台精密仪器,实为⼄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表述是错误的( )
  • A.取回权的⾏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会议表决之前
  • B.⼄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 C.管理⼈否认⼄公司的取回权时,⼄公司可以诉讼⽅式主张其权利
  • D.⼄公司未⽀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时,保管⼈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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