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20755
1.《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肖某财经⼤学博⼠毕业后,从事会计⼯作多年,其打算与三位同学王某、万某、郝某合伙开⼀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说法正确?( )
  • A.会计师事务所命名为“公正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 B.王某因为⾃⼰的重⼤过失给事务所造成100万元的损失,其他合伙⼈与王某⼀起承担⽆限连带责任
  • C.王某因为⾃⼰的重⼤过失给事务所造成100万元的损失,其他合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D.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执业风险基⾦、办理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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