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李⼀、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鄂汉⾷品有限公司”。⾼才⼿头只有30万元的现⾦,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旦公司成⽴,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李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与⾼、曾设⽴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公司于2012年5⽉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才、李三、曾平,⾼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曾平为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