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圣公司有甲、⼄、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发展前景可观,为解
决资⾦不⾜问题,经⼈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
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
长。2015年12⽉,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全部转⼊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
⽤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不⾜,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前期投⼊的500万元也⽆法收
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