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一章 公司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20621
1.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职务之便。指⽰公司会计将资⾦借贷给⼀家主要由刘某的⼉⼦投资设⽴的⼄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直接向法院对⼄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D.王某应以⾃⼰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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