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一章 公司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20528
1.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董事。在公司章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使下列哪⼀职权?( )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为的效⼒
  •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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