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十九章 公⽰催告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20358
1.林武取得⼀张北京⼤同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是上海虹⼜区⼯商银⾏。林武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即向法院申请公⽰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催告程序。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林武应当向上海虹⼜区⼈民法院申请公⽰催告
  • B.本案公⽰催告的期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0⽇,因此期间违法
  • C.本案中林武应在催告期间届满后1个⽉内向上海虹⼜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 D.本案中法院不待当事⼈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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