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不定项选择题 编号:4820346
1.某⽔泥制造⼚拖⽋某银⾏贷款1000万元,银⾏经多次催讨后,决定向⽔泥⼚所在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 A.由于本案所涉及的⾦额巨⼤,基层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 B.如果送达⽀付令时,⽔泥⼚拒绝接收,法院也不得留置送达
  • C.如果⽔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书⾯异议成⽴,法院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转⼈诉讼程序,但银⾏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D.如果法院认为发出的⽀付令确有错误的,符合条件时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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