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20311
1.李五(弟)诉李四(兄)财产继承纠纷⼀案,已经经过了⼀审与⼆审,均判决李五败诉。李五提出再审申请,⼈民法院在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时,发现他们还有⼀个姐姐李⼆,已经出嫁多年,⽽⼀审与⼆审均没有提及此点。设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 A.再审⼈民法院按照第⼆审程序⼀并处理,判决为⽣效判决
  • B.再审⼈民法院按照第⼀审程序⼀并进⾏审理,判决后当事⼈均可以再提起上诉
  • C.再审⼈民法院可以根据当时⼉⼥⾃愿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审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
  • D.再审⼈民法院对李五诉李四⼀案⽤⼆审程序进⾏再审,判决为⽣效判决,同时告知李⼆另⾏起诉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