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20291
1.李某因债务⼈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判决⽣效后,刘⽗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
  • A.李某⽆权申请刘某失踪
  • B.刘⽗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法院适⽤普通程序审理
  • C.刘⽗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特别程序审理
  • D.刘⽗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再审程序审理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