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九章 期间、送达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20142
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送达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时,甲不在住所,⼈民法院将判决书交其10岁的⼉⼦⼄
  • B.⼈民法院向甲送达调解书时,甲不在住所,⼈民法院将调解书交给其配偶丙
  • C.⼈民法院向甲送达判决书时,甲拒不接受,⼈民法院将判决书交由甲的邻居丁转交
  • D.⼈民法院采⽤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期为送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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