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五章 当事⼈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20028
1.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飞驰过来⼀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过路⼈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样
  • 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
  • C.马某是⼀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他可以以⾃⼰的名义告后者,从⽽为社会和为张某讨还公道,也给⾃⼰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
  • D.本案张某和李某其实都有权起诉奔驰车主,因为他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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