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编号:4819919
1.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公司签订了⼀份买卖合同,约定履⾏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因货款⽀付⽅式发⽣争议,⼄公司诉⾄D县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审法院⽆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审法院撤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表述是正确的?( )
- A.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县是双⽅约定的合同履⾏地
- B.⼆审法院对上诉⼈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 C.⼆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审判决,发回⼀审法院重审
- D.⼆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