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九章 ⼈格权和⾝份权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777
1.原告肖韦由和被告杨⼤来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很好。2017年5⽉,被告杨⼤来为了同原告开个玩笑,起草了⼀份征婚⼴告,按原告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其年龄、⾝⾼、学历、⼯资收⼊、住房等情况,以原告的名义寄给《青年杂志》。2017年11⽉,《青年杂志》在“鸿雁往来”专栏中登出了这则⼴告。⼴告登出不久,肖韦由便收到了许多异性来信,要同其建⽴恋爱关系,⽽此时,原告肖韦由已经结婚。其妻得知这⼀情况后,便同其发⽣争吵,给原告肖韦由造成较⼤的精神压⼒。事到此时,有⼈向原告反映此事由被告杨⼤来所为,被告杨⼤来也向肖韦由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并反复强调,只是想同原告开玩笑,没想到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告肖韦由坚持要被告杨⼤来消除影响和赔偿精神损失,被告杨⼤来认为只是开玩笑,谈不上赔偿损失的问题。原告遂于2018年10⽉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杨⼤来的⾏为构成侵权⾏为
  • B.杨⼤来的⾏为不构成侵权⾏为
  • C.肖韦由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D.肖韦由⽆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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