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章 遗产的处理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757
1.洪某是某集体组织的社员,虽然有⼀个⼥⼉,但其不愿意和⼥⼉⼀起⽣活。因此,作为“五保户”由其所在的集体组织负责扶养。不过,洪某与集体组织并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洪某死亡时留有⼀些遗产,没有遗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洪某的⼥⼉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则应收归国有
B.如果洪某的⼥⼉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C.洪某的⼥⼉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但某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
D.⽆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考试题库
试题数量:2962
价格:60.00/年